广州仁和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顺德丽满堂药店等1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   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撤销日期  |  
     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实  | 
  
|   C-GD-15-SD-0355  |  
     广州仁和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顺德丽满堂药店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华口沙河路华贵坊27号  |  
     2017年7月11日  |  
     1、企业没有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经营条件,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文件,并按照规定设置计算机系统。 2、企业没有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开展培训。 3、企业没有对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进行岗前及年度健康检查。 4、企业没有建立能够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并满足药品追溯的要求。 5、企业未按规定,对计量器具、温湿度监测设备等定期进行检定。 6、不同批号的饮片装斗前没有清斗并记录。 7、销售处方药没有按照有关规定保存处方或其复印件。 8、企业没有做好销售记录。 9、企业销售药品未能打印销售凭证。  | 
  
特此通告
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