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华药业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   许可证号  |  
      证书编号  |  
      企业 名称  |  
      注册 地址  |  
      撤销 日期  |  
      违法事实  |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  | 
   
|   粤AA7520572  |  
      A-GD-14-0876  |  
      广东东华药业有限公司  |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东华大道茂荣大楼(二层)  |  
      2015年11月5日  |  
      1.企业未能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2.未对个别企业进行首营企业的审核。 3.未建立真实完整的采购记录。 4.药品未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房中。 5.药品养护人员未检查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对库房温湿度进行有效监测和调控。 6.在库发现的不合格药品未有完整的手续和记录。 7.企业未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将药品销售给具有合法资格的单位。 8.企业销售药品,未对采购单位的资格证明文件、采购人员及提货人员进行真实性审核。  |  
      严重失信  | 
   
特此公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