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食药监药通〔2015〕96号
深圳市美好药店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   许可证号  |  
      证书编号  |  
      企业 名称  |  
      注册地址  |  
      撤销 日期  |  
      违法事实  |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  | 
   
|   粤BA7550196  |  
      B-GD-15-051  |  
      深圳市美好药店有限公司  |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如意南路88号三楼左侧  |  
      2015年8月3日  |  
      1.企业仓库温控系统未开启温度超标报警设置,且温度报警上限设置为35℃。 2.现场检查时,所有库房温度均在30℃以上,没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温度要求设置相应的库房。 3.企业常温库配备的空调(设备编号SB-KT-01)无法正常运作。 4.现场检查时,所有库房温度均在30℃以上,药品养护人员未对库房温度进行有效调控。  |  
      严重失信  | 
   
特此公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