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食药监药通〔2015〕4号
深圳市国立堂医药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我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   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撤销日期  |  
      撤销证书机关  | 
   
|   B-GD-13-052  |  
      深圳市国立堂医药有限公司  |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寮社区第二工业区61栋六楼A  |  
      2015年1月6日  |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特此公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