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名称  |  
     广州市彩琳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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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  |  
     粤妆20161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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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单位  |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检查日期  |  
     2018年5月22日  | 
  
|   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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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法》,本次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的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实验室、留样室等场所及质量管理文件、记录等情况,抽查了彩琳雪润美白乳液(批号:CIL6881008)、彩琳雪润美白滋养霜(批号:CIL6881009)、彩琳抗紫外线防晒露(批号:0218011002)、真绿仙爆水保湿美肌素颜霜(批号:0218010904)和彩琳特硬型啫喱水(批号:0217061205)等五款产品的注册备案情况及产品可追溯情况,对彩琳抗紫外线防晒露(批号:0218011002)进行了监督抽检。 本次检查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企业擅自变更已许可的生产车间用途,蜡基生产车间用作生产洗护类产品; 2.企业原料制度的实施不能有效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抽查原料羟苯甲酯无档案,抽查苯氧乙醇无质量保证证明材料; 3.生产销售记录未按照规定归档保存,抽查彩琳男士防晒套盒生产记录不全,抽查彩琳抗紫外线防晒露(批号:0218011002)无销售记录; 4.生产销售未取得《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彩琳雪润美白乳液和彩琳雪润美白滋养霜,彩琳特硬型啫喱水未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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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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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责令企业整改上述问题,移交广州市白云区局立案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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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8年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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