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名称  |  
     广州市阳光美域日用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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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经营) 许可证编号  |  
     粤妆20161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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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单位  |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检查日期  |  
     2018年5 月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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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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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本次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的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实验室、留样室等场所及质量管理文件、记录等情况,抽查了余伯年宝宝草本金水(批号:BCZCA1072)、护葆柔护肤甘油(批号:BCZBC066)、倍舒坦紫草湿肤乐凝露(批号:BDBDA009)、默氏痘立克祛痘凝露(批号:BAAB1017)等四款产品的注册备案情况及产品可追溯情况。 本次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 存在擅自更改已许可的生产车间功能区域的行为,一楼原料暂存间与原车间布置图不符,二楼预配车间内增加办公间; 2.原料管理制度未有效落实,原料仓库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 3. 抽查1名车间包装员工未能提供健康证明; 4.未落实留样管理制度,抽查富晒小肽雪肌润透系列(批号:BZABA009,有效期至20210419)和倍舒坦紫草湿肤乐凝露(批号:BDBDA009,有效期至20210423)未留样; 5. 倍舒坦紫草湿肤乐凝露(批号:BDBDA009)实际生产配方与备案配方、标签成分不一致,生产时未投原料黄苓根提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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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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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责令企业整改上述问题,移交广州市白云区局跟进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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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8年5 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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