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名称  |  
     广州静美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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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经营) 许可证编号  |  
     粤妆2016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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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单位  |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检查日期  |  
     2018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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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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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本次重点检查了企业的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实验室、留样室等场所及质量管理文件、记录等情况,抽查了“黛莱美胶原肽多效面膜(批号JM180205005)、植美村致美焕颜保湿优惠礼盒-致美焕颜保湿柔肤水、致美焕颜保湿精华乳、致美焕颜保湿精华液、矿泉温和卸妆喷雾(批号JM180322008)”等五款产品的注册备案情况及产品可追溯情况。 本次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产品检验管理不规范,现场发现“黛莱美®盈润保湿霜”只对半成品进行了检验,未对成品进行检验。 2.产品标签信息不全。植美村致美焕颜保湿优惠礼盒外包标示产品批号:JM180322008,EXP20210204;盒内四个单品(致美焕颜保湿柔肤水、致美焕颜保湿精华乳、致美焕颜保湿精华液、矿泉温和卸妆喷雾)未标示产品批号及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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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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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责令企业立即整改上述问题,移交广州市从化区局跟进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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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8年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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